内蒙古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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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量体系认证按检验目的分类

2021-06-05 04:31:30

1、内蒙古质量体系认证生产检验:生产检验指生产企业在产品形成的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各个阶段所进行的检验,目的在于保证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质量。生产检验执行组织自己的生产检验标准。

2、验收检验:验收检验是顾客(需方)在验收生产企业(供方)提供的产品所进行的检验。验收检验的目的是顾客为了保证验收产品的质量。验收检验执行与供方确认后的验收标准。

3、监督检验:监督检验指经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独立检验机构,按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制订的计划,从市场抽取商品或直接从生产企业抽取产品所进行的市场抽查监督检验。监督检验的目的是为了对投入市场的产品质量进行宏观控制。

4、验证检验:验证检验指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独立检验机构,从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抽取样品,通过检验验证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是否符合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要求的检验。如产品质量认证中的型式试验就属于验证检验。

5、仲裁检验:仲裁检验指当供需双方因产品质量发生争议时,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独立检验机构抽取样品进行检验,提供仲裁机构作为裁决的技术依据。

按供需关系分类

1、一方检验:一方检验指生产企业自己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进行的检验。一方检验实际就是组织自行开展的生产检验。

2、第二方检验:使用方(顾客、需方)称为第二方。需方对采购的产品或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及配套产品等所进行的检验称为第二方检验。第二方检验实际就是对于供方开展的检验和验收。

3、第三方检验:由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所授权的独立检验机构称为第三方。第三方检验包括监督检验、验证检验、仲裁检验等。

按检验人员分类

1、自检:自检是指由操作工人自己对自己所加工的产品或零部件所进行的检验。自检的目的是操作者通过检验了解被加工产品或零部件的质量状况,以便不断调整生产过程生产出完全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或零部件。

2、内蒙古质量体系认证互检:互检是由同工种或上下道工序的操作者相互检验所加工的产品。互检的目的在于通过检验及时发现不符合工艺规程规定的质量问题,以便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从而保证加工产品的质量

3、专检:专检是指由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直接领导,专职从事质量检验的人员所进行的检验。

按检验系统组成部分分类

1、逐批检验:逐批检验是指对生产过程所生产的每一批产品,逐批进行的检验。逐批检验的目的在于判断批产品的合格与否。

2、周期检验:周期检验是从逐批检验合格的某批或若干批中按确定的时间间隔(季或月)所进行的检验。周期检验的目的在于判断周期内的生产过程是否稳定。

3、周期检验与逐批检验关系:周期检验和逐批检验构成企业的完整检验体系。周期检验是为了判定生产过程中系统因素作用的检验,而逐批检验是为了判定随机因素作用的检验。二者是投产和维持生产的完整的检验体系。周期检验是逐批检验的前提,没有周期检验或周期检验不合格的生产系统不存在逐批检验。逐批检验是周期检验的补充,逐批检验是在经周期检验杜绝系统因素作用的基础上而进行的控制随机因素作用的检验。一般情况下逐批检验只检验产品的关键质量特性。而周期检验要检验产品的全部质量特性以及环境(温度、湿度、时间、气压、外力、负荷、辐射、霉变、虫蛀等)对质量特性的影响,甚至包括加速老化和寿命试验。因此,周期检验所需设备复杂、周期长、费用高,但绝不能因此而不进行周期检验。企业没有条件进行周期检验时,可委托各级检验机构代做周期检验。

按检验的效果分类

1、判定性检验:判定性检验是依据产品的质量标准,通过检验判断产品合格与否的符合性判断。

2、信息性检验:信息性检验是利用检验所获得的信息进行质量控制的一种现代检验方法。

3、寻因性检验:寻因性检验是在产品的设计阶段,通过充分的预测,寻找可能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寻因),有针对性地设计和制造防错装置,内蒙古质量体系认证用于产品的生产制造过程,杜绝不合格品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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